close


最近常去逛的店歇業了,之後就好少到那邊晃啦,

可是朋友一直問我大眾傳播法(5版) 那裡買比較便宜!

上網幫他查了大眾傳播法(5版) 相關的評價,推薦,開箱文,價格,報價,比較,規格,推薦那!

經過多方比較後,發現大眾傳播法(5版) 居然曾造成搶購熱潮,

價格也很實在,重點是買的安心,到貨的速度還滿快的,

不用出門送到家。還有超級大重點,比超商便宜!!

一拿到之後為之驚艷,大眾傳播法(5版) CP值超高!。


↓↓↓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

我要購買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 《大眾傳播法(5版)》



    「大眾傳播法」一書是專為新聞科系學生及從事新聞工作者量身訂做的實用大眾傳播法律書籍。事實上,其內容也適用於網際網路風行的今天。作者以深入淺出的文字有系統介紹大(或小)眾傳播工作者所可能面對的法律問題。熟諳本書將有助於減少新聞工作者的法律災難。

    價格比較ptt

















    • 作者介紹







      尤英夫

      學歷:

      台大法律系

      政大新聞研究所

      美國德州州立德克大學

      曾任:

      消基會媒體委員會召集人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召集人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會訊主任委員、公關主任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秘書長、理監事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監事、仲裁人、主任仲裁人

      中華民國人力資源發展協會理監事

      大順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誠毅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復興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人

      津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監督人

      現任: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律師

      消基會媒體委員會委員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公司治理協會理事、評量委員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相關重要著作:

      1.一元五角車票官司

      2.斷訊官司

      3.廣告法之理論與實務

      4.如何開公司

      5.遺產及贈與稅法之理論與實務

      6.司法改革及其他

      7.台灣律師制度概論

      8.大眾傳播法

      9.誹謗官司──呂副總統的名譽官司

















    大眾傳播法(5版)-目錄導覽說明





    • 第一章傳播法規之範圍 1

      第一節法規的基本認識 1

      第二節傳播法規的範圍 2

      第二章憲法與傳播法規 5

      第一節憲法與新聞自由 5

      第二節有關大眾傳播的幾個重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 8

      第三節新聞自由與自律 19

      第三章大眾傳播與國家安全 21

      第一節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 21

      第二節妨害國家安全的一些犯罪 24

      第一項國家安全的範圍 24

      第二項我國有關妨害國家安全的法律 25

      第三項不要洩漏機密 34

      第四項其他 35

      第四章大眾傳播與媒體近用權 37

      第一節釋字第三六四號解釋 37

      第二節接近使用媒體權的內容 39

      第一項平面媒體方面 39

      第二項電子媒體方面 40

      第三節接近使用媒體權的我國現況 44

      第五章大眾傳播與誹謗罪 51

      第一節媒體易涉及誹謗 51

      第二節我國誹謗法 55

      第一項誹謗罪的意義、要件與種類 56

      第二項誹謗罪之免責條件 60

      第三項誹謗之追訴秒殺與責任 63

      第四項誹謗罪的一些問題 65

      第五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九號解釋 67

      第六項事實與評論區分的漸受重視 72

      第七項誹謗除罪化問題 74

      第八項如何避免誹謗罪 75

      第九項妨害信用罪 77

      第六章著作權法與新聞媒體 79

      第一節著作權的基本概念 79

      第二節著作權之內涵 83

      第一項著作人格權的內容 83

      第二項著作財產權的內容 87

      第三節著作財產權之客體 95

      第四節著作權之主體 98

      第五節著作權之取得 103

      第六節著作權之歸屬與期間 104

      第一項著作權之歸屬 104

      第二項著作權之期間 111

      第三項製版權之期間 112

      第七節著作財產權之變動與消滅 112

      第一項著作財產權之變動 112

      第二項著作財產權之消滅 114

      第八節著作財產權之限制熱賣 115

      第一項合理使用 115

      第二項強制授權 131

      第九節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及防盜拷措施 132

      第十節著作權侵害之民事責任 135

      第十一節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民事免責事由 141

      第十二節著24H作權侵害之刑事責任 150

      第十三節行政機關之介入侵害著作權案件 162

      第十四節投稿的法律性質 163

      第十五節新聞媒體、著作權與不公平競爭 165

      第十六節如何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權 167

      第七章新聞媒體與隱私權 171

      第一節隱私權之由來與意義 171

      第一項「隱私權」論文的產生背景 171

      第二項「隱私權」論文的內容 172

      第三項隱私權的意義 173

      第四項隱私權的演變 174

      第二節隱私權、誹謗、個人廣告權與肖像權 176

      第三節我國法例 177

      第一項憲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78

      第二項刑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78

      第三項郵電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79

      第四項民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80

      第五項其他法律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81

      第四節大眾傳播與隱私權 183

      第一項人民知的權利與隱私權 184

      第二項隱私權的侵犯態樣 185

      第三項侵犯隱私權的責任 192

      第四項侵犯隱私權的免責條件 193

      第五項新聞媒體如何避免侵犯隱私權 196

      第五節大眾傳播媒體與資訊隱私權法律 197

      第八章大眾傳播內容之管理 201

      第一節黨政退出經營廣電媒體 201

      第一項背景 201

      第二項廣電三法修法去除政治化 202

      第三項廣電內容不得有擬參選人參加或以擬參選人為題材 208

      第二節一般性的法律規定 209

      第一項保護未成年人之法律 209

      第二項保護性侵害或性騷擾被害人之法律 225

      第三項分級制度 228

      第三節電子媒體的法律規定 244

      第一項有線廣播電視法 244

      第二項衛星廣播電視法 260

      第三項(無線)廣播電視法 265

      第四項錄影節目帶 269

      第五項電影法 270

      第四節出版品的法律規定 275

      第五節其他方面的法律規定 276

      第六節預算法的特別法律規定 281

      第九章新聞媒體與妨害風化 283

      第一節我國發生的一些案例 283

      第二節猥褻之定義與釋字第四○七號解釋 283

      第三節出版自由、閱讀自由與管制猥褻 289

      第四節我國有關猥褻物品的法令 290

      第五節如何適應更開放的社會 292

      第十章大眾傳播媒體與司法 299

      第一節大眾傳播媒體與偵查 299

      第一項犯罪新聞報導、評論與偵查不公開 299

      第二項犯罪新聞採訪線的建立 309

      第三項一般新聞採訪線的建立 313

      第二節大眾傳播媒體與審判 313

      第一項美國的新聞自由與公平審判之爭 313可刷卡

      第二項我國防止報紙審判的法律規定 314

      第三項法院新聞報導、評論與公平審判 316

      第四項採訪行為與公平審判 318

      第五項報紙審判與藐視法庭罪 321

      第六項新聞媒體改進方向 322

      第十一章新聞媒體與選舉 327

      第一節新聞媒體在選舉中扮演的角色 327

      第一項報導選舉新聞 329

      第二項提供政治廣告之時段或版面 330

      第三項評論政黨或候選人 330

      第四項主辦政見會或辯論會 331

      第五項進行民意調查 332

      第二節我國選舉罷免法所容許的媒體活動 332

      第三節選舉散布謠言罪 339

      第十二章大眾傳播與廣告 343

      第一節廣告與大眾傳播媒體 343

      第二節廣告、言論自由與憲法 344

      第三節廣告法的單獨立法問題 346

      第四節現行規範廣告法令的概況 347

      第一項一般性規範的廣告法令 347

      第二項就特定廣告媒體規範的廣告法令 362

      第三項有關專門職業廣告的規範 363

      第四項就特定產品(或服務)規範的廣告法令 364

      第五節不法廣告的法律責任 376

      第一項廣告主部分 377

      第二項廣告媒體業部分 381

      第三項廣告公司部分 381

      第四項薦證者部分 381

      第十三章新聞來源保密權利 383

      第一節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意義 383

      第二節記者被處罰的案例不少 383

      第三節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性質 384

      第四節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範圍 389

      第五節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法例 392

      第六節作者意見 395

      第十四章大眾傳播與資訊公開 397

      第一節政府資訊公開之必要性 397

      第二節資訊公開對大眾傳播媒體的重要性 398

      第三節我國的資訊公開制度 399

      第一項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範圍 399

      第二項政府資訊公開之方式 400

      第三項應限制公開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範圍 401

      第四項如何申請提供政府資訊 402

      第五項政府資訊內容有錯誤或不完整之情形 404

      第六項行政救濟 405

      第七項其他 405

      第十五章通訊傳播基本法 407

      第一節立法緣起 407

      第二節通訊傳播基本法內容分析 408

      第一項立法目的 408

      第二項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設置法源及權責劃分 409

      第三項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之設置 410

      第四項通訊傳播的目標 411

      第五項通訊傳播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及提供原則 411

      第六項通訊傳播之平等管理原則 412

      第七項通訊傳播技術規範之訂定及相關審驗原則 412

      第八項通訊傳播事業對於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413

      第九項通訊傳播稀有資源之分配及管理原則 413

      第十項促進網路互連之義務及處理原則 414

      第十一項促進通訊傳播接近使用及普及之義務 414

      第十二項主管機關報告績效之義務 415

      第十三項緊急事故時應變措施之採取 415

      第十四項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之任務 416

      第十五項相關通訊傳播法規之適用與修正 416

      第十六章通傳會及其運作 419

      第一節緣起 419

      第二節通傳會之設立目的 420

      第三節通傳會之職掌 421

      第四節應提委員會會議決議之事項 422

      第五節通傳會委員之選任及任期 423

      第六節通傳會獨立行使職權 425

      第七節通傳會委員會議之召開 426

      第八節通傳會得商請警政主管機關協助取締 427

      第九節通傳會之經費來源等規定 428

      第十節通傳會監理之運作 430

      第一項前言 430

      第二項消費者利益之保護 431

      第三項民眾申訴廣電內容方面 434

      第四項分組付費(或分級付費) 437

      第五項必載頻道問題 438

      第十七章廣電三法修法之爭議 441

      第一節前言 441

      第二節黨政軍條款鬆綁 441

      第三節必載無線臺一個頻道 442

      第四節未來分組付費 445

      第十八章網路法律 447

      第一節前言 447

      第二節網際網路與傳統媒體 447

      第三節我國法令的一些規定 448

      第四節結語 454



















    第五版 作者序

    這一次再版,正是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的敏感時刻,因為廣電三法自民國一○一年由行政院將修正草案共通議題,如以「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為例,對於諸多政府機關(構)其本意僅在於單純理財,而於集中交易市場購買非廣播電視事業之上市公司股票,購買時亦不知該上市公司已直接或間接持有、或事後直接或間接持有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卻因現行無論直接、間接持股,均不得持有之規範,以致廣播電視事業,可能於不知情下違反法律規範。因此在修法後,有助於將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之規範對象合理訂為投資者,並放寬政府機關單純理財行為,自可適度容許政府資金非控制性間接投資廣電媒體事業,以創造有利於通傳產業匯流之環境。雖然立法院剛在民國一○四年十二月底通過部分修法,但在不久之後,仍可能再修法,所以在本書中,特別加上一章即第十七章「廣電三法修法之爭議」,讀者就不會遺漏傳播法律之重要部分,以後只要對照新法之條文,大概就可以稍微有所彌補。

    另外,第十六章調改為「通傳會及其運作」,將現在通訊傳播委員會實際運作之情形,加以介紹,有助於讀者對實務之了解。又特別加上第十八章「網路法律」,希望對此一重要新興媒體,作簡要之說明。

    最後,本書雖名為大眾傳播法,似乎限於規範大眾傳播的法律,其實不然,本書內容仍適用於小眾傳播或新興媒體,特別在此說明。

    如蒙讀者不吝指教,非常感激。



    尤英夫謹記2016年2月



















    語言:中文繁體
    規格:平裝
    分級:普級
    開數:25開15*21cm
    頁數:472

    出版地:台灣













商品訊息特點







    比價

  • 作者:尤英夫

    追蹤











  •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社追蹤

    功能說明





  • 出版日:2016/3/14








  • ISBN:9789862955413




  • 語言:中文繁體




  • 適讀年齡:全齡適讀








↓↓↓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

我要購買

大眾傳播法(5版) 討論,推薦,開箱,CP值,熱賣,團購,便宜,優惠,介紹,排行,精選,特價,周年慶,體驗,限時

以下為您可能感興趣的商品

注意:下方具有隨時更新的隱藏版好康分享,請暫時關閉adblock之類的廣告過濾器才看的到哦!!



每年5、6月適逢阿勃勒樹花期,台中興大路段形成一條「黃金雨賞花廊道」,整串金黃色的花朵如黃金雨般落英繽紛,吸引民眾前來賞花散步、拍攝取景。為了提供民眾更完善周全的人本廊道,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編列100萬元經費完善園道規劃,整體工程完成後,興大路園道將成為台中最美的賞樹景點。

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興大路段北側的園道將設置為整體友善空間,今年底前將先設置散步道,並會同交通局研議設置U-Bike。另外,興大路段南側園道,將納入「台中之心-台中市中心人行步道自行車道路網改善計畫」二期工程施作,預計明年啟動改善工程。

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之心」計畫規劃串聯7條園道、7座公園,打造全長17.2公里的市中心綠園道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路網,興大園道作為實施路段之一,希望將此處營造為兼具美景、休閒的優質生活空間。

另外,市府也推動「文化城中城」計畫,營造中區再生,讓舊城區風華再現,未來以發展綠色園道帶動綠色交通為願景,除了結合綠園道營造、空地綠美化等政策。

中國時報【陳文和╱綜合報導】

南韓1500多個公民團體19日在首都首爾光化門廣場舉行第四輪燭光集會,要求朴槿惠總統為縱容親信崔順實干政辭職負責。雖然接連4周來的民眾示威已蔚為南韓1980年代的民主運動以來最大規模抗議行動,但朴槿惠仍堅拒下台。

燭光集會主辦者宣稱約有35萬人參與在首爾的示威,不過,警方估算人數約13.5萬人。此輪集會不僅在首爾舉行,南韓全國各地也同步響應。許多家庭全家出動,甫結束高考的高三學生們也踴躍參與集會。

與夫婿帶著兩個女兒參與的30歲婦女金敏熙(音)說:「我們來此讓孩子們看看這個正在締造歷史的地點。朴對於自己和友人做的錯事全然不覺得可恥,她必須下台。」

當局照例調派大批警力在現場警戒,並於通往青瓦台(總統府)的各處路口停放巴士與大卡車,防堵情緒激動的民眾衝往總統府。

80多個支持朴槿惠的保守派團體約6.7萬人當天也在首爾舉行集會,反對朴槿惠下台,並批評在野陣營和進步勢力逼退朴槿惠的舉動。

南韓檢方18日就朴槿惠總統因親信干政被調查做了說明,稱朴是被捕嫌疑人崔順實的重要證人,同時也首度提及朴「可能(自己)有犯罪嫌疑」。有報導稱,檢方計畫在對崔順實等朴親信的起訴書內寫明他們「與朴總統係同謀關係」。

然而朴仍堅拒下台,南韓《朝鮮日報》並稱,朴有意正式全面回歸內政和外交。朴正考慮親自主持22日在青瓦台舉行的國務會議。她在崔順實事件正式爆發的上月11日最後一次主持國務會議後,接下來連續五周都由總理黃教安主持會議。

而海外元首外交也正在推進中。關於可能下月於日本東京舉行的韓中日高峰會議,南韓外交部表示:「如果日程確定下來,朴槿惠總統將會出席。如不出席,會發生外交上的損失。」

現省var LIGHTBOX_DARLA_CONFIG ={"useYAC":0,"usePE":0,"servicePath":"https://tw.news.yahoo.com/__darla/php/fc.php","xservicePath":"","beaconPath":"https://tw.news.yahoo.com/__darla/php/b.php","renderPath":"","allowFiF":false,"srenderPath":"https://s.yimg.com/rq/darla/2-9-9/html/r-sf.html","renderFile":"https://s.yimg.com/rq/darla/2-9-9/html/r-sf.html","sfbrenderPath":"https://s.yimg.com/rq/darla/2-9-9/html/r-sf.html","msgPath":"https://tw.news.yahoo.com/__darla/2-9-9/html/msg.html","cscPath":"https://s.yimg.com/rq/darla/2-9-9/html/r-csc.html","root":"__darla","edgeRoot":"https://s.yimg.com/rq/darla/2-9-9","sedgeRoot":"https://s.yimg.com/rq/darla/2-9-9","version":"2-9-9","tpbURI":"","hostFile":"https://s.yimg.com/rq/darla/2-9-9/js/g-r-min.js","beaconsDisabled":true,"rotationTimingDisabled":true}var t_MediaGalleryBobaSpotlight_start = new Date().getTime();



























1 - 11 / 11

























SEOUL, SOUTH KOREA - FEBRUARY 25: South Korean President Park Geun-Hye arrives during a dinner after inauguration ceremony at presidential house on February 25, 2013 in Seoul, South Korea. Park is ... 較多SEOUL, SOUTH KOREA - FEBRUARY 25: South Korean President Park Geun-Hye arrives during a dinner after inauguration ceremony at presidential house on February 25, 2013 in Seoul, South Korea. Park is sworn in as the first female president of South Korea. (Photo by Chung Sung-Jun/Getty Images) 較少











1 / 11





Getty Images | 拍攝者 Chung Sung-Jun / Getty Images





2013年2月25日週一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8時05分





Share to Facebook

Share to Twitter

Share to Pinterest







Close

Previous imageNext image









var lightbox_ult_mid="spotlight_article_embedded1",lightbox_ult_mit="Article Body",lightbox_ult_site="news",lightbox_ult_region="TW",lightbox_ult_lang="zh-Hant-TW",lightbox_default_spaceid="2144404910";

var t_MediaGalleryBobaSpotlight_end = new Date().getTime();

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旺報【香港《文匯報》 本報財經組╱整理報導】

手機遊戲Pokemon GO推出了一段日子,氣勢雖然有所減弱,但蘋果日前宣佈破天荒與任天堂合作,令市場對AR(擴增實境)與VR(虛擬實境)的發展更抱以期望。鄒作基指,將來科技界的趨勢將會是MR(混合實境)的天下,微軟去年年尾於美國推出了Hololen 智能眼鏡,當中就加入了MR技術,相信將來不同電子配備皆可以運用微軟的MR軟件。

鄒作基表示,MR 技術應該是天馬行空,可以投放於任何範疇。早前微軟客戶Japan Airline將飛機的引擎結構放進Hololen,開會時就能像電影《鋼鐵人》中的情節一樣,凌空拆解飛機引擎的內部結構,當時在美國的會議中令微軟的團隊感到非常驚喜。「有些東西你在實際環境做不到,卻能在虛擬環境做到,好像內科手術一般」。

問及市面上已推出與Hololen 類似的智能眼鏡,他明言不擔心,更認為是好事,行業可以更百花齊放。市場看見MR是種趨勢,更有利他們發展,現時只是不知道哪間公司做得最好。他期望,將來消費者即使未有購買微軟的智能眼鏡,在其他品牌的智能眼鏡中亦會使用到微軟的科技。

鄒作基指,香港發展MR其實並不需要幾年時間,若有構思可數個月便成事。他續指,香港是一個很適合做科技創新的地方,因為這類研究往往很少人便可完成,適合人口較少的地方。「以前舊式IT你需要很多人去執行,需要聘請數十個程式員編寫,這些模式不適合香港,不過現時手機程式數個程式員便可成事,故近年初創企業特別多。」

大眾傳播法(5版) 推薦, 大眾傳播法(5版) 討論, 大眾傳播法(5版) 部落客, 大眾傳播法(5版) 比較評比, 大眾傳播法(5版) 使用評比, 大眾傳播法(5版) 開箱文, 大眾傳播法(5版)?推薦, 大眾傳播法(5版) 評測文, 大眾傳播法(5版) CP值, 大眾傳播法(5版) 評鑑大隊, 大眾傳播法(5版) 部落客推薦, 大眾傳播法(5版) 好用嗎?, 大眾傳播法(5版) 去哪買?


arrow
arrow

    gsuyamc04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